1. 高层次人才: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;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人员;省部级人才计划人选;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与核心团队成员。
2. 重点行业紧缺急需人才:重点产业推荐单位的硕士学位人员;本科以上核心业务骨干;紧缺技师技能人才。
3. 高技能人才:中华技能大奖、全国技术能手;高级技师;技师且获得省部级技能竞赛奖项。
4. 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:获得风险投资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创业人才;技术经理人、创投运营人才、优质企业家。
5. 专门人才:航运、文化体育、传统医学、乡村振兴等领域专项人才。
二、基础申报前提
人才与上海注册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,依法缴纳社保个税;单位为上海注册的合法主体,具备人才引进申报资格。
三、办理流程
1. 用人单位内部审核材料;
2. 一网通办线上提交申报;
3. 人社部门受理、审核;
4. 通过后公示;
5. 公示结束,公安办理落户手续。
四、政策特点
审批周期相比居转户更快;属于单位申报制,个人无法独立申报;政策动态调整,紧缺行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。